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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2015-2017年城乡绿化美化“八进”活动实施方案
2015-12-02 09:51:16

 

炉府办发〔2015〕号

炉霍县2015-2017年城乡绿化美化“八进”活动实施方案

 

 

炉霍县2015-2017年城乡绿化美化“八进”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旅游全域化,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化美化“八进”(即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寺庙,进村寨,进农户)活动,重点对乡村、机关、学校、寺庙、公路沿线等进行全面绿化美化。现结合县情实际,制定炉霍县城乡绿化美化“八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全面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目的,以扎实推进旅游全域化为抓手,按照“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安排部署、爱卫会牵头抓总、林业住建农牧部门统筹协调、机关乡镇具体实施、农牧民群众全员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建成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市容整洁,城乡优美新炉霍。

    二、总体目标

全县机关、乡镇和农牧民群众全员参与,公路沿线造绿、机关乡镇补绿、学校寺院植绿、村与社区种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种花养草,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乡村、机关学校、寺庙绿化率实施率达到95%以上,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90%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体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造最美、最适宜的人居生活环境和美丽乡村,为我州旅游全域化打造炉霍亮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实现“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炉霍建设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工作任务。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适地适种、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炉霍县农牧区村寨的分布特点和交通、自然条件,按照乡村治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以及我州旅游全域化的要求,采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适宜绿化美化的乡道、村道、村寨庭院、机关院区、学校、寺院进行全面绿化美化。

(二)实施范围。对全县乡村适宜绿化美化的村寨庭院和乡村道路进行绿化美化,部分牧区村寨海拔较高超过3600米的不作规划,乡、村庭院绿化美化涉及全县16个乡(镇)、134个行政村6056户。

  (三)责任分工。各乡镇、各单位对责任区域内栽植的树木、花草管理,实行三包“包栽种、包栽活、包后期管理”一定三年,为保证成活,可采取专人看护,单株树苗捆刺、夹板等方式管护,力争到2017年绿化实施率95%以上,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

  1.实施机关单位办公区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废旧车辆机具等。

责任单位:县级机关各单位

2.实施乡镇驻地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寨、村道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

  4.实施社区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新都镇党委政府及所辖社区

  5.实施农户住房及周边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农户

   6.实施学校及周边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心小学校

  7.实施医院及周边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各县、乡级卫生院

8.实施寺庙及周边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各寺庙划定经幡悬挂区和煨桑区,严禁在规划区外悬挂和煨桑,统一将经幡悬挂在制定区域。二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三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所在寺庙各乡镇党委政府

9.实施省道、国道沿线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公路局、317线协调办、县交通局、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单位。

10.实施城区建设路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实行责任“三包”,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二是清理乱堆乱放木材、杂物等。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1.实施公路沿线及城区河道美化绿化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清理公路沿线及城区河道垃圾、杂物。二是简修或拆除公路沿线及城区废旧、破损防洪堤坝。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153-20175

2015年:实施沿国道317303沿线两旁农、牧业村寨的绿化美化;组织县级机关对国道317线雅德乡宴尔龙村至充古乡卡莎村路段进行绿化;完成县级机关院区和8所学校及5个寺庙的绿化工作。

2016年:实施剩余乡镇、村的绿化工作;实施国道317线新都镇色德龙村至上罗科马老折山段植树任务;完成剩余11所学校和18个寺庙的绿化工作。

20175月前:回头看,对已实施的乡村庭院、道路、机关、学校、寺院绿化进行全面补植补造,并对绿化盲区和盲点查漏补缺,实现乡村、机关学校、寺庙绿化实施率达到95%以上,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率90%以上。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55-201710

  县委县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分三个时段:绿化检查验收由县林业局和炉霍林业局负责。第一时段是整地打窝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对整地打窝质量验收合格后,然后发苗栽植;第二时段是栽植结束后县验收小组进行栽植质量验收;第三时段是10月份进行后期管理和成活检查验收。美化检查验收由县住建、农牧局负责,在检查过程中对栽植、浇水和栽后管理不合格的,及时责令各单位整改。

   2)各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开展与年度县级目标考核挂钩。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值3分(其中林业考核1,住建考核1分、农牧考核1分),县级目标考核外的省州属单位实行约谈和问责。

   3)各工委、乡镇纳入年度林业目标责任金。(每个乡34万元,每个工委1万元)的考核,组织不力且当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在75%以下扣0.2-1.0万元,次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在80%以下扣0.20.1万元;三年各村及村民开展绿化美化工作纳入年度集体公益林补偿金考核范围(百分制),实施考核倒扣分制度,当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在75%以下扣15-20分,次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在80%以下扣58分,三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在90%以下的扣510分。(由县林业局单独考核)

  4)对绿化美化工作敷衍塞责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   如苗木、用工损失的),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赔付损失。

  5)对参与植树的农牧民群众(含寺院),根据植树数量和栽植质量的成效给予一定补贴(机关单位、学校除外)。

  6)对绿化美化工作优秀的单位,在检查验收考核,并经县委、政府同意后,适度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全局观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中,切实抓紧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尤其是各乡镇要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县电视台、外宣办等要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为实施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开展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参与。我县已成立工作组,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已将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纳入目标考核,采取倒扣分制。届时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情况好、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单位和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建立约束机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扣分办法,由政府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并扣除相应目标分值。

(三)创新思路,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各单位要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全民参与,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按时顺利完成。县爱卫会、目督办要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推动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有序开展。

六、组织保障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汪堆书记为组长的县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保障(验收)组、宣传报道组、监督考核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李 

   员:吴  冰、拥忠拉姆、龚建勇、代大鑫、洛吾达吉、陈学斌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保障验收组

  长:李百岁

副组长:张书信

  员:龚建勇、代大鑫、洛吾达吉

工作职责: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所需树苗树种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指导,住建局负责提供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所需花种花苗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指导,农牧局负责提供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所需草种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指导。负责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的检查验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宣传报道组

  长:范 

副组长:李 

  员:何泽晓、李红芳

工作职责:负责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宣传策划、报道等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提升炉霍人居环境。

   (四)监督考核组

  长:钟 

副组长:李百岁、李超、张书信

  员:陈学斌、龚建勇、代大鑫、洛吾达吉、邓宇翔、李彭勇、拥忠拉姆

工作职责:负责城乡美化绿化“八进”活动的监督考核工作,依据分年度、分类别、分阶段的目标任务,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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